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2-09
【实施时间】 2012-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6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节能中心关于进一步提高节能评审工作效率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我中心承担重点耗能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为规范此项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能评办法”精神,中心制定并发布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指南》。“评审指南”将评审工作分成符合性审查、专家初审、召开专家评审会、提出评审意见等环节。其中,符合性审查环节主要是对达不到“能评办法”内容深度要求的报告书提出修改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达到专家评审会的上会条件。

  在“能评办法”施行之初,鉴于一些节能评估单位对相关要求理解不够深入,所以对于一些质量较差的报告书,我们在符合性审查环节与评估单位反复沟通,甚至进行辅导,帮助其提高报告质量,达到上会基本要求。但是,在符合性审查阶段对报告书反复进行修改,一方面拉长了工作周期,影响到评审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大大增加了评审阶段的工作量。

  “能评办法”施行已一年有余,大家对能评工作的理解逐步深入。为进一步提高评审效率,经认真研究,中心决定:在符合性审查环节,除个别主要内容有较明显缺失的,暂不再就细节或深度等提出修改意见,而是直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如经专家评审认为,报告书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充分、数据失实,选择的评估方法选择不当,或重要能耗指标计算不正确,做出的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或错误的,也不再要求反复修改报告,而将直接出具否决性评审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节能评估相关工作,进一步增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节能评估水平和报告编制质量,充分发挥能评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杜绝能源浪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