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12]13号
【颁布时间】 2012-02-03
【实施时间】 2012-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6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上海阀门厂有限公司从事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核二级手动截止阀设计和制造活动的复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上海阀门厂有限公司从事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核二级手动截止阀设计和制造活动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2]13号)


  

  上海阀门厂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准许从事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核二级手动截止阀(设计压力为27.58mpa、设计温度21℃、通径1/2")设计制造活动的申请报告》(沪阀司质字〔2011〕第0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鉴于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核二级手动截止阀的磅级在你公司所持有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的活动范围之内,且你公司有与之相近的工作业绩,我局同意你公司从事上述阀门的设计和制造活动。

  

  二、你公司应有效运行核质保大纲及相关控制程序,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活动,确保核级产品质量。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