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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在“高进、严管、精育、优出”四个关键环节上构建长效机制,为辅导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真正让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 四、主要举措 (一)优选高进计划 1.配足辅导员。优先解决专职辅导员的入编问题,按照本、专科生专职辅导员按师生比1:150、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按师生比1:200的比例配足辅导员。研究生在200人以上的学院(系、所)要设置不少于1名的专职辅导员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严格选聘标准和程序。新聘专职辅导员应为中共党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985”、“211”高校新聘辅导员应以博士为主;研究生辅导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热爱学生,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各高校在选聘辅导员时要进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所有辅导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心理测试和职业倾向测试。鼓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选拔优秀专业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将其工作业绩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新聘青年教师和干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职务时,必须具有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3.深化“矩阵式”配备模式。学生人数超过1000人的院系,要遴选有专业能力的辅导员兼任学生党团建设、职业发展指导、心理咨询辅导、学生事务管理等专业辅导员。 4.建立辅导员职业准入制度。制定上海高校辅导员职业准入制度,实行“先培训、再考核、后上岗”。对于工作满一年,修完一定学时的辅导员培训课程,能够胜任学生工作岗位,具有一定研究成果的辅导员,颁发辅导员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其任职的重要条件。 (二)素质提升计划 1.完善专业化培训体系。坚持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脱产进修与校内培训相结合,境内培训和海外研修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实施部、市、校多层次培训和岗前、日常、专题、骨干研修等多类别培训。 2.建设专业化培训基地。制定辅导员培训基地遴选办法和管理办法,依托高校和专业培训机构设立辅导员培训基地,承担高校辅导员不同类型的培训任务。到2015年,在全国各地建立20个左右不同类型的思政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帮助辅导员了解国情民意。建立海外研修基地,定期选派辅导员骨干参加研修,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 3.明确专业化培训内容。以辅导员发展需求和工作需要为导向,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辅导员工作实践,编写培训大纲,编写具有上海特色的辅导员培训教材,建立辅导员工作案例库,丰富教学内容。 4.加强专业化培训考核。建立辅导员电子培训手册,实现培训管理信息化。完善培训质量评估制度,把辅导员培训情况作为辅导员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各类辅导员培训基地的培训质量监控。 5.提升学历层次。鼓励辅导员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对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辅导员实行课程进修费和学位申请费减免政策,享受专任教师培养的各种优惠条件。依托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高校,开办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关的研究生班。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高校要划出一定的名额,为优秀专职辅导员提供在职深造机会。 6.强化学科支撑。依托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学科,设置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并纳入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专业支撑。在有较高科研实力的高校进行科学系统的布点,建立一批市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或研究基地。把大学生思政工作研究纳入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课题、科研创新项目(人文社科类)、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单列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名额。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优秀成果出版资助计划,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鼓励和支持一线辅导员开展德育前瞻性研究,推动队伍由实践型向“实践-研究型”转变。 7.着力培养骨干。在“曙光计划”、“晨光计划”、“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等各类人才培养计划中,单列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名额;实行中青年辅导员骨干与名师结对带教制度;每年组织骨干辅导员到其他省市全国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进行考察交流、参加研修项目。实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青年教师培养项目(“阳光计划”),制定“阳光学者”跟踪培养办法。以工作实践为依托,以合作研究为纽带,建立交叉学科集成发展的德育创新工作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