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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颁布时间】 2012-01-06
【实施时间】 2012-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7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做好2012年春运和春节期间海上救助值班待命工作的通知


  

  各救助局、打捞局、救助飞行队:

  

  2012年春运将于1月8日开始,2月16日结束,共计40天。按照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746号)的要求,结合今年我国北方冷空气活动频繁,沿海气象海况恶劣,渤海湾部分海区相继出现海冰,台湾海峡及南海北部大风仍将持续以及春运涉水活动增多等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春运和春节期间海上救助值班待命和应急抢险打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单位要不断增强对春运和春节期间值班待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力做到人员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恪尽职守,全面做好春运和春节期间的海上救助值班待命和应急抢险打捞工作。

  

  二、科学部署救助值班待命力量。各救助单位应根据《动态待命救助值班制度》、《专业救助船舶调度指挥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救助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春运期间海上交通运输繁忙、客运量大、海况恶劣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部署待命力量,加强海上救助值班待命工作,将“四区一线”、“四客一危”作为重点防守对象,集中高性能船舶、救助航空器,部署到渤海湾、长江口及舟山海域、台湾海峡、珠江口、琼州海峡等事故多发海域和重点区域,重点研究客滚船、客渡船、高速客船、旅游船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船的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三、充分做好应急抢险打捞准备。各打捞单位应按照《专业打捞船舶调度指挥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各自辖区内至少部署一艘大型专业打捞工程船,同时配备充足的应急抢险打捞装备和物资,做好随时执行应急抢险打捞工作的准备。同时,在渤海湾以及其他沿海水域从事生产作业的打捞船舶要严格按照《渤海湾动态值班待命暨救助联动实施方案(暂行)》的要求,做好海上应急救助工作。

  

  四、加强值班值守,保证信息畅通。春运和春节期间,各值班室和各船舶、机组应加强值守,坚持领导带班,确保一旦有险情发生能够立即按照相应的预案和有关程序进行应急处置。各值班室应加强对气象海况的监控,及时向救助船、打捞船、值班机组发布恶劣气象信息、做好预警工作。

  

  五、强化监管,加强安全检查。加强船舶设备保养和检查工作,特别是检查救助船舶的救生、消防、拖带设备和应急救助队的潜水装备等。北部海区做好船舶及时除冰工作,使船舶、应急救助装备等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专业救助力量在关键时刻能冲得上去,救得下来。

  

  各救助局应于1月9日前将春运期间的海上值班待命部署情况上报部救捞局总值班室。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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