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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建质函[2012]65号
【颁布时间】 2012-02-09
【实施时间】 2012-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7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粤建质函〔2012〕65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现将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2〕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站要组织本部门负责施工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学习《通知》,深刻领会《通知》精神,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及春节长假后建筑工地复工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督促和指导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今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根据我厅印发的《201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建质函〔2012〕55号)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以预防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各地在2月底前要组织开展今年第一季度的安全检查,不断加大对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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