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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2]13号
【颁布时间】 2012-02-08
【实施时间】 2012-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7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接上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50.强化科学运作。遵循和运用好市场经济规律、群众工作规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规律,努力破解各种发展障碍和瓶颈制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积极开展网络问政工作,健全重大事项公众参与、社会听证、专家论证、咨询评估等机制,提高政府民主决策水平和科学运作能力。要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公务员素质,做到在复杂疑难问题面前有破解招数,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有应对能力。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和“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51.锤炼务实作风。大力弘扬“包容开放、创业创新、实干争先、负重奋进”的洛阳精神,进一步凝聚发展合力。始终把群众的事情、企业的事情当作大事、要事来办,全心全力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大力精简会议、文件,转变会风、文风,不说空话、套话,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抓落实、促发展上。完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跟踪落实机制,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政府的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执行落实,违反制度有人承担责任,切实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惩戒、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对企业和投资者的优惠政策,切实兑现对企业、对人民群众的各项承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52.严格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财政经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全面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杜绝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让政府的每一项工作都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有效防范和坚决查处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和矿权交易等行为。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要专项治理,对各类违法违纪案件要一查到底,坚决惩处。下大力气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让政府公簿的每一页都写满公开、公平和正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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