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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进一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进一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南京市进一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意见 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贯彻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江苏省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现到2015年市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以上的目标,力争在全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工作中位居前列,现就进一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纲要》实施工作宣传 1、充分认识公民科学素质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性,深刻把握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对全面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新要求,主动顺应广大市民对提升自身科学素质的新期待,坚持不懈地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抓紧抓好。 2、加强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在坚持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道路以及在建设创新型城市和人民幸福满意城市中重要意义的宣传,普及有关《纲要》实施工作政策、文件、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把《纲要》实施工作转化为服务科学发展、促进创新创造的自觉行动。 3、积极参与全国、全省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为《纲要》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到2015年,90%的区县创建成全国或省科普示范县(市、区)。 工作分工: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科协牵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 二、开展主题科普活动 4、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把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作为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的核心内容,贯穿到《纲要》实施工作全过程。组织动员院士专家、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广泛开展各类主题科普活动和宣传。积极推动主题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 5、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宣传普及资源能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观念和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积极投身转方式、调结构、上水平的生动实践。 6、围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普及低碳生活、疫病防治、身心健康、应急避险等观念知识,开展卫生保健、移风易俗、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 7、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弘扬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和“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精神,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培育创新文化和诚信文化。 工作分工: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科协牵头。市教育局、财政局、环保局、卫生局、文广新局、城管局、安监局、南京报业集团、南京广电集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中小学生科技活动基金会参与。 三、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 8、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推动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想、探索精神和创造能力。重视开展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课外校外科技活动,到2015年,创建30个“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注重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 9、大力开展科普惠农服务活动。开展符合农民特点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信息技能培训和科普宣传,建设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和健康生活能力。到2015年,完成农业实用技术培训40万人次,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和适应城镇现代文明的生活常识培训40万人次,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建成省级科普惠农服务站40个,建成市、区(县)级农村科普惠农服务站120个。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