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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戴道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戴道晋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排第一)、办公厅主任; 免去盛茂林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职务; 陈湘生同志任省教育厅主任督学(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教育厅副厅长职务; 陈曙光同志任省教育厅巡视员; 严凤舞同志任省司法厅巡视员; 免去胡伟林同志的省财政厅副厅长职务; 廉世界同志任省水利厅巡视员,免去其省水利厅副厅长职务; 甘明辉同志任省水利厅副厅长,免去其省水利厅总工程师职务; 张振全同志任省水利厅总工程师,免去其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职务; 王跃生同志任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 免去陈梦晖同志的省水利厅巡视员职务; 免去史晓虹同志的省水利厅副巡视员职务; 郭世民同志任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祥辉同志任省文化厅巡视员,免去其省文化厅副厅长职务; 庞力平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巡视员,免去其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专职副会长职务; 刘启峰同志任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专职副会长; 卢光祖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 免去曹志刚同志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桂生同志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瞿正辉同志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 许国胜同志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巡视员,免去其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唐子建同志任省宗教事务局副巡视员; 彭海华同志任省供销合作总社巡视员,免去其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杨利凯同志任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免去其省供销合作总社总经济师职务; 彭建国同志任省供销合作总社总经济师; 李智同志任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何剑波同志的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美树同志任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知荣同志的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秦立春、张迪华同志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 徐万发同志任湖南文理学院正院级督导员; 免去李敏、李达轩同志的湖南文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