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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函[2012]3号
【颁布时间】 2012-01-11
【实施时间】 2012-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8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旅游产业发展先进县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旅游产业发展先进县的通报

  (陕政函〔2012〕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市、县、区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陕政发〔2009〕48号),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整合旅游资源,大力开展旅游促销,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为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2011年的旅游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业绩突出的县(市、区)。为了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快县域旅游经济发展,做大做强陕西旅游产业,省政府决定对2011年旅游业绩突出的凤县、西安市临潼区、礼泉县、铜川市耀州区、华阴市、宜川县、横山、洋县、宁陕县、商南县等十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步伐,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富民强省作出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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