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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12]3号
【颁布时间】 2012-01-10
【实施时间】 2012-0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8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1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1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火灾隐患整改,遏制重特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对太原市华夏京都餐饮有限公司双塔西街分公司等1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太原市华夏京都餐饮有限公司双塔西街分公司、太原每客美家酒店有限公司、太原市解放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太原市口腔医院、太原市顺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君联房地产有限公司、太原市鑫洋休闲娱乐有限公司、山西普国电子城有限公司、太原市三江源商贸有限公司、清徐县家家乐地下超市、清徐县金帝宝来歌厅、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三岔口食堂、娄烦县鑫盛乡味园饭店。

  二、整改要求

  (一)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小店区、清徐县、娄烦县人民政府,民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督促上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并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完善。

  (二)各行业、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隐患单位彻底整改。

  (三)市政府将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凡整改中执法不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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