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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依据就近入学的原则,缓解义务教育择校问题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就近入学的规定,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有效政策,大力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把分设的小学和初中学校对应起来,让小学生直升入对口初中,逐步实现属于义务教育的初中与非义务教育的高中分离,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加强监管,坚决查处择校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捐资助学与招生挂钩。禁止公办学校举办以各种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招生。持续开展“身边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宣传“适合的教育是最好的教育,能提供适合教育的学校就是好学校”的理念。 八、规范学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完善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范学籍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学籍数据库建设,实现学籍跨省变动的网络化处理,掌握学生跨省流动和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启动中小学管理标准的研制工作,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九、推动落实责任,保障学生安全 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各项制度,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定期发布中小学安全预警,举办第17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深化中小学安全教育和资源库建设。开展中小学校长及教师安全专题培训,编写《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手册》。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制定法规和标准、地方以政府为主导专业化集约化公司化运营、过渡期保安全”的校车发展工作思路,推动教育系统落实《校车安全条例》的相关责任。 十、深入开展中小学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 引导中小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学校党组织在科学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教师立足岗位,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成为教书育人的模范。指导中小学党建工作,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扩大中小学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建立健全中小学党组织。理顺中小学党组织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带头人,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配合中组部筹备召开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