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1-06
【实施时间】 2012-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9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长春市第一批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资格目录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长春市第一批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资格目录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维护法治统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第一批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资格目录公布如下:

  

  1.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长春市公安局

  

  3.长春市国家安全局

  

  4.长春市民政局

  

  5.长春市规划局

  

  6.长春市园林绿化局

  

  7.长春市农业委员会

  

  8.长春市商务局

  

  9.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1.长春市新闻出版局

  

  12.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3.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