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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发[2012]4号
【颁布时间】 2012-01-13
【实施时间】 2012-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9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接上页]
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鼓励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有机肥料,回收再利用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加快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治理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开发以农作物秸秆等为主要原料的肥料、饲料、工业原料和生物质燃料,培育门类丰富、层次齐全的综合利用产业,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大力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清洁水源、田园和家园。

  大力推进农业节能减排。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能和循环农业技术,淘汰报废高耗能老旧农业机械,加快老旧渔船更新改造,推进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农业方式,不断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八)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加大示范区建设力度。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创建300个左右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粮棉油糖、畜禽、水产、蔬菜等大宗农产品及部分地区特色农产品生产为重点,加大示范项目建设投入力度,着力培育主导产业,创新经营体制机制,强化物质装备,培养新型农民,推广良种良法,加快农机农艺融合,大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努力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的典型和样板。

  发挥示范区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规律的建设模式。通过产业拉动、技术辐射和人员培训等,带动周边地区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引导各地借鉴示范区发展现代农业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推动创建不同层次、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扩大示范带动范围,形成各级各类示范区互为借鉴、互相补充、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

  四、重点区域

  综合考虑各地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发展基础等因素,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的思路,以“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为核心,着力建设重点推进、率先实现和稳步发展三类区域,引领全国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一)重点推进区域。包括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华南、甘肃新疆等“七区二十三带”的主要区域。该区域地势平坦,水土资源匹配,农业生产技术较为成熟,农业生产条件具有良好基础,是我国粮食生产核心区和棉油糖、畜禽、水产、蔬菜、水果、蚕茧等其他农产品主产区,承担着主要农产品供给保障的主体功能。加快推进该区域现代农业建设,事关全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和国家粮食安全大局。

  --粮食生产核心区。主要指《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24个省(区、市)800个粮食生产大县(市、区、场)。“十二五”期间,继续发挥该区域粮食安全基础保障作用,调动各方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以建设小麦、玉米、水稻、大豆优势产业带为重点,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大力开展高产创建和科技指导服务,推广防灾减灾增产关键技术,加快选育应用优良品种,大幅度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现代化生产水平。大力发展粮食精深加工及仓储物流业,完善粮食仓储运输设施,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聚,促进就地加工转化,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益。

  --其他主要农产品优势区。主要指《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确定的棉花、油菜、甘蔗、天然橡胶、苹果、柑橘、马铃薯、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出口水产品等12种农产品优势区,以及蔬菜、蚕茧等农产品生产的主体区域。“十二五”期间,以建设区域内各类农产品优势产业带为重点,推动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销售,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加工转化率。继续巩固棉油糖、水果和蔬菜等产品供给保障地位,着力强化技术装备支撑,突破瓶颈制约,提高现代化生产水平。继续巩固生猪、牛奶等大宗畜产品供给保障区的主体地位,强化出口水产品生产基地功能,加快现代养殖业发展。

  (二)率先实现区域。包括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发达地区,以及沿海地区以外的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大城市郊区和大型集团化垦区。该区域交通、区位、市场和人力资源优势明显,资本、技术等现代化生产要素集约化程度高,是我国集约化农业、规模化农业和多功能农业发展较好地区。加快该区域现代农业建设,对于引领全国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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