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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四、抓节能减排。要牢牢把握我市列入全国低碳试点城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试点城市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节能减排扶持资金,安排、使用好市级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实施好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项目,推动我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深入开展。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逐条对照抓好落实,对本辖区、本单位实施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规划、土地、环保、林地等相关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理清在征地、拆迁、融资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要认真拟订工作方案,每个季度召开一次项目集中审批办公会,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在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为项目办理各种前期手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扫清障碍。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