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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 十二五”规划和海南省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和《海南省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 十二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深入推进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两型社会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表率示范作用,根据《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及省委、省政府节能减排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划。 规划分为4个部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和面临的形势,“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公共机构节能的重点领域和工程,以及保障措施。 一、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 (一)工作进展。 2008年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出台后,全省各公共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广泛开展节能宣传,逐步理顺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耗能以2005年为基数,至2010年底,共下降17.23%;其中2009年比2008年降7%;2010年比2009年降8.6%。用水方面,2009年人均用水比2008年降9.39%,2010年比2009年降13.03%。实现了“十一五”后两年规划确定的目标。 1.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发后,我省及时建立了公共机构节能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全省初步建立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管理体制。 2.节能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下发后,我省先后制定了《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建立了节能工作基本数据库。各市县、省直各单位普遍建立了节水、节电、节油管理制度,详细制订了照明、空调、电梯、水、公务车辆的使用制度,使节能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节能日常管理不断加强。一是加强公车管理,油耗明显下降。全省各公共机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积极推行“一车一卡”、定点维修、定期保养等制度,公车油耗得到有效控制。2008年至2010年,省直单位淘汰“黄标车”648辆,集中采购低排量、经济型国产汽车1466辆。二是加强节电和节水管理。全省各公共机构普遍建立了节电节水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用电和用水的管理,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延长了设施设备使用寿命。 4.节能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十一五”期间,全省各公共机构稳步推进空调、电梯、信息机房等重点耗能系统的节能改造。省直机关带头改造老办公区大楼中央空调主机及冷冻泵,使空调耗能量减少一半;将公厕手动冲水阀门改为自动限时冲水阀门;将绿地流灌方式改为人工定时定量浇灌;调减了省机关新办公大楼照明灯近6000盏,关闭景观照明灯2295套,在节水节电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市县及部分省直单位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节能改造,大大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 5.能耗统计及监督检查日趋规范。省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连续两年组织能耗统计业务及统计制度培训。并应省直各单位及各市县的要求,协助指导各公共机构开展能耗统计工作,帮助部分省直单位和市县建立了能耗统计数据库。省工信厅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市县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考核评价,促进了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6.节能宣传工作逐步深入。全省各公共机构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通过组织节能政策法规培训,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明显增强。尤其是连续三年组织开展 “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组织能源紧缺体验、绿色出行及节能技术产品推介等活动,有效促进了节能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引起了积极的社会反响,营造了浓厚的节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