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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完善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政策措施,进一步扶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形成一批有实力的文化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扶持文化企业开展跨境服务和国际服务外包,生产制作以外需为取向的文化产品。扩大版权贸易,保持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口持续快速增长,支持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等出口,扩大印刷外贸加工规模。扶持优秀国产影片进入国外主流院线,国产游戏进入国际主流市场,数字出版拓展海外市场,开发一批在境外长期驻场或巡回演出的演艺产品,逐步改变主要文化产品进出口严重逆差的局面。积极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规模,推动开拓国际市场。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提升我国文化产品的表现形式和质量,开发国外受众易于接受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强国际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及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办好重点国际性展会。发展对外文化中介机构,培育专业贸易公司和代理公司,构建完整有效的投资信息平台和文化贸易统计分析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文化贸易规则的制定。充分利用香港、澳门区位优势,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三)扩大文化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鼓励具有竞争优势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文化企业对外投资,兴办文化企业,经营影院、出版社、剧场、书店和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鼓励从事具有中国特色的影视作品、出版物、音乐舞蹈、戏曲曲艺、武术杂技和演出展览等领域的文化企业采用多种形式开拓海外市场。吸收外资进入法律法规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鼓励文化单位同国外有实力的文化机构进行项目合作,学习先进制作技术和管理经验。 图表:专栏8 中华文化走出去工程。(略) 十、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和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素质优良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队伍。继续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和文化名家工程,建立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造就一批人民喜爱、有国际影响的名家大师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加强专业文化工作队伍、文化企业家队伍建设,扶持资助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领衔重点项目,抓紧培养善于开拓文化新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适应文化走出去需要的国际化人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多渠道吸引海外优秀文化人才。积极支持高层次人才创办文化企业,完善实施知识产权作为资本参股的措施,实施扶持创业优惠政策。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抓紧设立国家级文化荣誉称号,表彰奖励成就卓著的文化工作者。 (二)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完善基层优秀人才发现培养机制,配好配齐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积极推进大学生“村官”计划,鼓励到基层从事宣传文化事业。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行定向招录。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鼓励和扶持群众中涌现出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发挥积极作用。制定西部地区基层宣传文化人才队伍支持计划,对西部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予以重点扶持。 (三)建立完善文化人才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分类培训的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培训体制机制,制定实施各类人才培训计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高端紧缺文化人才培养计划,搭建文化人才终身学习平台。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定点大型企业,发挥人民团体的作用,加强文化人才政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教育,开展任职培训、岗位培训、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完善人才挂职锻炼、调研采风、国情考察制度。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深化职称评审改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创造有利制度环境。重视发现和培养社会文化人才。对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同等对待,纳入相应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完善文化领域职业资格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