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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2]8号
【颁布时间】 2012-02-15
【实施时间】 2012-0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1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2012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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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强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川府发〔2011〕9号),强化规划引导,突出分类指导,坚持成片建设,实现项目区田网、渠网、路网“三网”配套,平坝区格田化、丘陵区梯格化、山区梯田化“三化”联动,农田排灌能力、农机作业能力、耕地生产能力“三力”提升,全年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以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为引领,加大规划统筹、项目整合、资金聚集的力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全国和全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粮油高产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突出粮油增产能力、优势产业培育能力和农民增收能力建设。在巩固已有示范区的基础上,集中投入、规模建设,连片建设2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新建10个万亩以上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20个5000亩以上的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重点实施田间排灌、田间集雨节灌及提灌、田型调整、田间道路和耕地地力建设五大工程,做到工程措施与农耕农艺措施相结合、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与耕地质量建设相结合、改型与改质相结合,建成“田成方,土成型,旱能灌,涝能排,土壤肥,产量高”的高标准农田。

  

  六、加快完善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条件

  

  启动实施“农机化示范县建设工程”,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支持农机化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农机化示范县建设,率先在全省重点地区、主要作物和薄弱环节上实现农机化作业,带动全省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配套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核心示范区急需的机电提灌工程,加快沿江沿河骨干性机电提灌工程建设,全年修复改造提灌机械7万台次,新建和改造机电提灌站2000处,建立完善重点农机抗旱服务队30个以上,确保机电灌溉能力达到2000万亩以上、提水能力35亿立方米。建设机耕便民道4万公里。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和农机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监管,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七、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源头入手、标本兼治”,强化标准、检测、认证、风险应急和执法监管五大体系建设,2012年年底前所有乡(镇)农技站增挂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牌子。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40项,重点制订市、县级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完善标准体系。以基地强县和粮食生产大县为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整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抓好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扩大省级监测规模、增加检测参数,全年抽检样品1.5万个。市、县两级要针对本地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抽检,充分运用监测结果,加强风险分析和舆情监测,完善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抓好综合治理和执法监督,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执法监督抽查,强化检打联动和综合执法,对潜在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消除隐患。

  

  八、突出抓好农产品市场开拓与品牌打造

  

  坚持生产发展与品牌打造、市场开拓同步推进,以品牌和市场带产业、促生产。进一步强化“品牌就是竞争力”理念,做大区域品牌、做强企业品牌。打造“大凉山”、“大巴山”、“川藏高原”、“四川泡菜”、“峨眉山茶”、“川派盆景”等区域品牌和“竹叶青”、“吉香居”等企业品牌。今年申报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00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200个,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10个。加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支持产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就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包装、冷贮等配套设施,发展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大力发展农民营销大户、营销经纪人,壮大农产品营销队伍。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全国农交会、绿色食品博览会、西博会、中国·四川(彭州)蔬菜博览会、中国·四川(眉山)国际泡菜节、天府农业日韩行等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大力推行农超、农校等产销对接模式,减少流通环节。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促进农业国际贸易。

  

  九、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农业和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突出问题,在财力投放、资源配置等方面向农业和粮食生产倾斜。强化政策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管好用好支农资金,确保各项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基层、兑现到农户。各地要将粮食生产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在关键农时季节派出工作组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目标任务。

  

  附件:

  
2012年各市(州)粮食面积产量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万吨
  市(州) 面 积 产量比2011年增加
  合 计 10358.1   25.0
  成都市  642.0  1.5
  自贡市 347.5 1.1
  攀枝花市64.10.1
  泸州市 581.7 1.5
  德阳市 469.7 1.4
  内江市 492.3 1.1
  乐山市 363.9 0.6
  绵阳市 659.1 1.6
  遂宁市 475.4 1.4
  广元市 412.2 1.0
  南充市 893.9 1.8
  宜宾市 622.9 1.6
  广安市 540.4 1.5
  达州市 866.5 1.9
  眉山市 472.3 1.5
  资阳市 809.8 1.8
  巴中市 509.3 1.3
  雅安市 181.3 0.1
  阿坝州 83.60.1
  甘孜州 109.1 0.2
  凉山州 761.2 1.9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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