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经信技[2012]72号
【颁布时间】 2012-02-13
【实施时间】 2012-02-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1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7、完善服务企业机制。一是项目落地的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由市有关部门形成重大产业项目联合推进工作机制,通过统筹土地指标、优化审批流程等手段,加快项目落地。二是特殊人才的需求解决机制。会同市有关部门继续优化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紧缺人才特殊引进通道,努力构筑人才的问题发现、需求接收、问题解决的工作机制。三是发挥本市产业化服务企业工作网络作用。从服务网络全覆盖、信息快速传递、需求解决机制等方面,形成常态化的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好金融服务、资金支持、市场开拓等需求,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切实解决骨干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同时,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和落实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如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细则,支持新兴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等。

  

  8、推进产业基地建设。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完善示范基地规划布局,做好基地的考核评估工作,将产业发展目标分解落实到区县和基地,会同区县加强对基地的指导,发挥其在项目引进、政策落实、示范应用等方面的作用。积极争取更多国家级基地落户,推进相关产业向基地集聚发展,争取若干有利于产业基地发展的支持政策落地,并研究一批与重大产业基地相配套的政策,在人才引进、土地管理、住房配套、项目审批等方面,继续制定并试行更具针对性的支持政策。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