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自治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竞赛获奖地(州)、县(市)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也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2011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广泛深入开展了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天山杯”竞赛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地(州)、县(市)。为表彰先进,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11年度“天山杯”竞赛评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5个地(州)和23个县(市)予以表彰。 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不断总结经验,全面提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水平,为自治区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做出更大贡献。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附件:2011年度自治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竞赛获奖地(州)、县(市)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2011年度自治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竞赛获奖地(州)、县(市)名单 一、先进地州5个: 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 二、先进县(市)综合奖6个: 呼图壁县、乌苏市、鄯善县、库尔勒市、博乐市、伊宁县。 三、饮水安全奖3个: 玛纳斯县、巩留县、泽普县。 四、高效节水建设管理奖3个: 焉耆回族自治县、哈巴河县、温宿县。 五、定居兴牧奖3个: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富蕴县、托里县。 六、中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管理奖2个: 沙湾县、岳普湖县。 七、前期工作奖2个: 青河县、墨玉县。 八、定额用水管理奖2个: 哈密市、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九、服务体系建设奖2个: 阿克苏市、阿图什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