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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12]24号
【颁布时间】 2012-02-16
【实施时间】 2012-0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2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进行表彰奖励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进行表彰奖励的通报

  (郑政文〔201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工业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2340.2亿元,增长22%,超额完成年度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工业战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服务措施,积极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扶优扶强工程取得新突破。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3家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300亿元,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郑州工厂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为郑州都市区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化进程的决定》(郑发〔2004〕3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和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郑政〔2006〕12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和产业园区建设的补充意见》(郑政文〔2007〕122号)规定,市政府决定,奖励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孟中泽,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杨自业,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政辉,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洪恩,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郑州工厂总经理周德元日产奇骏dfl6460 vecf汽车各1辆,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5家企业,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工业企业要以受表彰的企业为榜样,进一步树立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争先意识,加快发展,为推动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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