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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医政发[2012]17号
【颁布时间】 2012-02-15
【实施时间】 2012-0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2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全国血液采集情况的通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全国血液采集情况的通报

  (卫办医政发〔201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持续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进一步加大血液采集工作力度,保障临床用血供应,现将2011年全国血液采集情况通报如下:

  一、血液采集基本情况

  2011年,全国无偿献血工作稳步推进。献血量约4164吨,全国约1232万人次参加无偿献血;与2010年相比,分别增长5.18%和3.71%。其中,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河南和贵州等省(区、市)献血量和献血人次增长幅度均超过10%,吉林省、上海市和青海省的献血量增长幅度也超过10%;北京、浙江、广西等省(区、市)献血量和献血人次均有所下降,海南省的献血量有所下降。2011年全国血液采集情况见附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精神和《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46号)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保障临床用血供应。各地血站要不断创新思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固定献血者、应急献血者、稀有血型献血者和团体无偿献血者队伍,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招募策略。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临床合理用血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积极创新和推行成熟的血液保护技术,提高血液利用率,保障患者安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2011年全国血液采集情况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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