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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8.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加快建设长山群岛旅游避暑度假区。(责任单位:长海县政府) 巩固、提升特色旅游乡镇(村)文化内涵和旅游基础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农委) 继续办好涉农旅游节庆活动;培育2-4个乡村旅游集市示范点;加快推进温泉旅游经济区(聚集区)和温泉重点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加大原有乡村旅游产品的宣传和促销力度,提升大连乡村旅游品牌知名度。(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9.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组织实施农村金融培育计划,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继续组织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组织银行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新增涉农贷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新设2家村镇银行;新设6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新设10家小额贷款公司。(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大连银监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 设立城乡一体化建设投资基金,加大对县域经济的股权投资。(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农发行大连市分行、建行大连市分行) 继续开展大田作物、设施农业、能繁母猪、苹果树保险,为农户提供1.5亿元的风险保障。(责任单位:市农委、市金融局、大连保监局) 加强对拟上市涉农企业的培育、指导,推动大连海洋岛水产集团申报上市。(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大连证监局、市海洋渔业局)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域城市化进程 10.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推动20个重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镇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积极实施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工程,不断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和城镇居民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市农委) 搞好规划统筹,在大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规划及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基础上,指导各区市县搞好村镇规划;指导各区市县继续推进我市第四轮22个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和2012年度100个新农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改扩建排水管网15公里;镇区道路硬覆盖60万平方米(包括停车泊位1050个);新增公共绿地11万平方米;新增路灯2700盏;新建垃圾中转站2个。(责任单位:市建委) 11.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完成1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河道清障疏浚、险工险段除险加固工程;新建各类水源工程1000项,其中,重点工程100项;实施大中型水闸维修改造12项,完成灌区渠道节水改造10公里,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万亩。(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修建渔港10座。(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新增农业机械6000台,其中,新增水稻插秧机200台,水稻和玉米收获机械300台;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355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2%,比2011年提高5个百分点;实施秸秆还田15万亩;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之内。(责任单位:市农委) 12.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完成长海县跨海引水工程泵站、净水厂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成跨海及陆地管线工程;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5项,解决10.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建设河道生态工程80条段,治理河长200公里,河流绿化面积5万亩,栽植各种乔灌木1300万株。(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新建新农村电气化乡(镇)5个、新农村电气化村38个。(责任单位:大连电业局) 新建农村公路30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完成3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报批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 13.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深化“三新”工程建设,启动新社区10个;在150个村实施以“六化”(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气化)为重点的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农村整体房屋改造6000户;创建新农庄20个;新建户用沼气1000户,大中型沼气工程50处。(责任单位:市农委) 全社会投入100亿元,栽植树木2亿株,造林补植90万亩(经济林23万亩);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加大封山禁牧力度,新增工程围栏200公里。(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启动5个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示范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在农村地区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万座、公厕30座。(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五、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农民幸福指数 14.发展繁荣农村文体事业。继续推进农村电影“2151工程”,确保放映电影13344场;在涉农区市县(先导区)建成1-2家数字化影院;深入开展“送戏到乡村”活动,下乡演出不低于200场;举办20场面向农民工的专场演出;提升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170个村综合活动室的功能和档次。(责任单位:市文广局) 在100个行政村建设100块标准篮球场地,配套标准篮球架和乒乓球台;为农村60个社区(村屯)分别建设60个体育健身活动室和60条健身路径。(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