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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继续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企业职工安置工作。认真总结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职工安置政策措施。切实抓好《关于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50号)的贯彻落实,做好职工再就业、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等工作,有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做好相关行业职工安置工作。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职工安置工作,研究解决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中的有关遗留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加强失业保险基础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和基金预决算编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分析。做好新版统计软件(smis2012)的培训及推广使用工作,进一步提高上报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按照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格式和编报要求,及时编制、审核和汇总,确保数据真实、内容完整。加强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切实做好联网数据上报工作。大力推进联网数据应用,充分发挥联网数据效能,并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完整、准确。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适时启动《社会保险术语失业保险部分》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 (三)努力提高经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贯彻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社会保险法,加强失业保险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手段,提高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