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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2011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和《西安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全市秋冬“清剿火患”战役总体部署,市政府将组织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安群 市公安局副局长 贾西海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刘念成 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姜洪耀 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四处处长 成 员:牛根祥 市安监局综合协调处调研员 郭会侠 市教育局稳定安全办公室主任 赵有禄 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旺海 市文物局督察与安全保卫处调研员 田红旗 市粮食局发展处处长 王同喜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处处长 李 川 市市政公用局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赵 伟 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贾西海兼任,副主任由姜洪耀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及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二、考评时间 2012年2月7日至2月17日。 三、工作分工 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成4个考评小组,按照分工分别实施考评。 第一组:考评新城区、灞桥区、高陵县、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文物局、市供销联社。市消防支队支队长贾西海任组长,成员为市卫生局赵有禄、市市政公用局李川、市公安消防支队静元。 第二组:考评莲湖区、未央区、临潼区、蓝田县、经开区、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刘念成任组长,成员为市粮食局田红旗、市公安消防支队顾少斌、田建。 第三组:考评碑林区、高新区、阎良区、沣东新城、航空基地、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四处处长姜洪耀任组长,成员为市教育局郭会侠、市商务局王同喜、市公安消防支队董强。 第四组:考评雁塔区、长安区、户县、周至县、曲江新区、航天基地、市粮食局、市国资委、市人防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安群任组长,成员为市安监局牛根祥、市文物局张旺海、市公安消防支队赵伟、鲁刚。 四、考评内容 《目标责任书》、《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秋冬“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181号)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考评方法 考评工作小组以《目标责任书》和市政办发〔2011〕181号文件为依据,采取听汇报、查看记录、档案、文件和实地检查等形式,对照考评标准(见附件),全面考核,逐条逐项打分,考评结束后汇总分数,由考评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六、要求 (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专人,充分准备,查漏补缺。考评期间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考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请各参加考评单位将责任制考评联络员名单于2月7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6750053,邮箱:xaxfbgs@qq.com)。 附件:1.区县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落实2011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工作考评细则 2.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落实2011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工作考评细则 3.落实全市秋冬“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考评细则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1: 区县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落实2011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工作考评细则 (基准分100分)
附件2: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落实2011年度 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工作考评细则 (基准分100分)
附件3: 落实全市秋冬“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考评细则 (基准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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