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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颁布时间】 2012-02-07
【实施时间】 2012-0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3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评选2011年度深圳市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新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1年,是我市爱国卫生工作任务最繁重的一年,也是取得成绩最大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爱卫会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上半年在全省9个“国家卫生城市”的明检中,我市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复查,并于下半年顺利通过了全国爱卫会组织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和24个“国家卫生镇”的暗访确认,确保了深圳“国家卫生城市”的荣誉称号。同时,大力开展迎大运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工作,巩固灭鼠、灭蝇、灭蚊达标成果,全年没有媒介传染病暴发流行,特别是在省内发生登革热疫情的严峻形势下,我市未出现登革热病例,保障了市民身体健康及大运会的顺利举办。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请示市政府同意以市爱卫会的名义对在2011年度爱国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参与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各区(新区)、市直各责任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标准

  

  1.先进单位

  

  在爱国卫生工作中精心组织,履行职责,措施得力,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

  

  2.先进个人

  

  参与爱国卫生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成绩显著的个人。

  

  三、名额分配

  

  本次表彰先进单位85个、先进个人179名,详见附件《各区(新区)、单位表彰名额分配方案表》。

  

  四、评选表彰办法及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区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严格按表彰范围和表彰名额进行。

  

  3.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完成评选工作,并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汇总(须加盖公章)于2012年2月13日前报送市城管局爱卫处(市爱卫办)。

  

  4.评选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统一由市爱卫会发文通报表彰。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各发奖牌一面,先进个人各发荣誉证书一本。

  

  附件:各区(新区)、单位表彰名额分配方案表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

  各区(新区)、单位表彰名额分配方案表

  

序号

区、部门、单位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备 注

1

 

福田区

 

区属单位

3

6

 

主要责任单位

街道

2

5

社区

2

4

2

罗湖区

区属单位

3

6

 

主要责任单位

街道

2

5

社区

2

4

3

南山区

区属单位

3

6

 

主要责任单位

街道

2

5

社区

2

4

4

盐田区

区属单位

2

4

 

主要责任单位

街道

1

3

社区

2

2

5

宝安区

(含龙华新区)

区属单位

3

6

 

主要责任单位

街道

2

5

社区

2

4

6

龙岗区(含大鹏新区)

区属单位

3

6

 

主要责任单位

街道

2

5

社区

2

4

7

光明新区

区属单位

2

4

 

主要责任单位

街道

1

3

社区

2

2

8

坪山新区

区属单位

2

4

 

主要责任单位

街道

1

3

社区

2

2

9

市委办公厅

1

3

 

10

市府办公厅

1

3

 

11

市委宣传部

1

2

 

12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2

 



  各区(新区)、单位表彰名额分配方案表

  

序号

区、部门、单位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备 注

13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1

2

 

14

市财政委员会

1

2

 

15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1

2

 

16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

3

 

17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

3

 

18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3

8

主要责任单位

19

市教育局

1

2

 

20

市公安局

1

2

 

21

市中级人民法院

1

2

 

2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2

 

23

市农业和渔业局

1

2

 

24

市住房和建设局

1

2

 

25

市水务局

2

3

 

26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

2

 

27

市城市管理局

5

12

主要责任单位

28

市口岸办公室

1

2

 

29

市公安交通警察局

1

2

 

30

团市委

1

2

 

31

省边防总队深圳指挥部

1

2

 

32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1

6

主要责任单位

33

深圳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

1

2

 

34

深圳市清洁卫生协会

1

2

 

合 计

85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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