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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2]16号
【颁布时间】 2012-02-06
【实施时间】 2012-02-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3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务局关于2012年西安市城区及县城集中供水调度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一)加强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防止原水水质污染。特别是要加强重要水源地过往车辆的监管,防止城市供水水源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供水水源安全。

  (二)加大对水库大坝、输水渠道、加压泵站等重点供水设施的监测、巡查、维护力度,保证供水设施完好,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三)尽快建设城市供水实时调度系统,实现城市供水的实时监测、调度和管理。

  (四)严格按照《西安市供水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0〕15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供水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供水应急事件的快速处置,保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谐,促进西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构建人民满意城市。

  (五)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动员全市人民进行节约用水,以减轻城市公共供水的压力。

  六、要求

  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区县水务局于每年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供水调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供水总结上报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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