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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全委上下连动 “三查一消”(即:查隐患、查苗头、查违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不同的季节,不同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安全服务及消防安全的检查,建立安全隐患督查督办制度。 四、深化教育 (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全力确保人身安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抓好人身事故防范的重点,制定明确具体的防范措施,切实加强事故防范及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教育、培训、演练。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规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及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水平,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与管理的力度,以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手段,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