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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搞好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系统,由单病种监测向综合监测转化,提高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自然疫源性疾病的早期发现、诊断和处置能力。加强麻疹、流脑、流感等重点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及时做好暴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加强霍乱、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等重点肠道传染病防控,进一步落实腹泻病门诊制度,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防止肠道传染病暴发。建立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早期预警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置蚊媒异常情况和输入疫情;继续落实以免疫预防和灭鼠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控措施,进一步降低出血热发病率;严格落实狂犬病、布病的监测、预防、疫情处置和救治措施,推进狂犬病处置门诊规范化建设,落实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提高犬伤者的规范处理率和狂犬病疫苗接种率。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技术指导,妥善处置学校传染病突发疫情。 6、强化免疫规划管理。进一步落实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加强预防接种基础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确保以乡镇为单位的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加强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监测,提高实验室诊断水平,妥善处置暴发疫情,规范开展应急免疫。认真落实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高质量完成脊灰疫苗、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等重大项目。落实消除麻疹行动方案,力争到2012年底将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和快速处置能力,建立异常反应鉴定和补偿机制。开展免疫规划工作示范县(区)创建活动。 7、落实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继续实施《江苏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狠抓传染源控制措施落实,加强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协作,认真做好每一例疟疾病例的核实与确认,及时开展流调,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认真抓好春季休根治疗,进一步提高对输入性病例和重症恶性疟病人的识别与救治能力,健全疟疾疫情每周通报制度,有效应对输入性恶性疟疫情;健全检测网络,切实加强疟疾诊断实验室能力建设,提高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比例和确诊比例。搞好包虫病、土源性线虫病、肝吸虫病等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巩固消除丝虫病工作成果。落实《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加强碘缺乏病、地氟、地砷等地方病的监测与病情调查,做好《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实施工作,巩固以县为单位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成果。 8、推进慢性病防治和口腔卫生工作。建立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重点慢性病专项行动计划,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完善慢性病相关信息收集系统,加强数据分析利用。以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抓手,推动更多县(市、区)开展示范区创建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择部分省辖市开展示范市创建,探索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及长效管理模式。动员全社会参与慢性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和有效干预措施,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与技能,落实慢性病防治重大项目,提高患者的早期发现与规范管理率。继续实施淮河流域癌症防治工作方案,推进肿瘤早诊早治示范基地和肿瘤登记报告工作,扩大癌症早诊早治的范围和受益面。组织开展伤害监测与干预工作。结合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治,推广行之有效的口腔卫生保健适宜技术。进一步推进儿童口腔疾病干预(窝沟封闭)项目,逐步扩大项目覆盖面。 9、加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快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建设,到2012年底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进一步完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和技术支持机制,通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县级医疗机构的精神科诊疗能力和重性精神疾病防治能力建设。在总结提高农村居民重性精神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医疗保障措施,并扩大覆盖面。加强心理援助热线建设,开展精神疾病预防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研究。 10、提升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能力。结合深化医改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明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功能定位,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内涵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和疾控机构岗位管理。加强各级疾控机构技术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推进公共医师培训制度建设。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系统,完善各级疾控中心实验室a类仪器设备配置,提升各类疾病以及健康危害因素安全风险的检测检验和预测预警能力。整合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资源,搭建省级疾病监测与业务管理数据库,构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共享平台。做好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管理。完善营养监测制度,促进营养改善工作。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发布制度,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媒体舆论热点,强化正面引导,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通达社情民意,科学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