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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文字号】 淄农机字[2012]2号
【颁布时间】 2012-02-01
【实施时间】 2012-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3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农机字〔2012〕2号)


  

  各区县农机局、高新区农工委、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和《淄博市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现制定《淄博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淄博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

  
淄博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专项整治、加强宣传为重点;围绕《农机化工作十二五规划》,继续抓好提高农机“三率”提升工作, 积极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按照市政府提出的“12345”工程,(即:突出一条主线、强化两个责任、深化三项建设、抓好四个重点、完善五个机制)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最大限度杜绝农机事故发生,实现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主要控制目标:

  (一)全市农机系统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二)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1、各区县农机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重视和支持,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把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逐级下达到乡镇、农机合作社,并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要把农机安全生产与农机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依法履行职责,落实防控措施。

  3、加强责任制落实检查,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依法追究责任。

  4、定期分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推进农机安全规范化建设

  1、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操作人员牌证核发管理,严把准入关。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注册登记和考试、发证业务,推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制度。

  2、加强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的源头管理,切实履行好安全检验职责,围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做好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检验,并实行备案管理。对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要统一执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农业行业标准。

  3、依法做好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调解处理工作,积极开展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规范农机安全检查行为,要坚持以人为本,规范执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做到服饰标志统一,执法规范文明。

  5、依法开展农机监理各类业务报表、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工作,要按照法律规定做好与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交管部门的信息交换工作,建立信息交换机制。

  (三)深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1、结合“农机安全宣传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其它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农机安全宣传新途径,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

  2、组织驾驶人开展学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技术标准,强化自觉执行法规和标准的意识。

  3、以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为契机,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活动(即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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