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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爱卫会: 现将《四川省2012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四川省2012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完善协调机制,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扬爱国卫生运动的光荣传统,大力推进卫生创建、农村改厕、健康教育和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发展,为构建和谐四川、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作出新的贡献。 一、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纪念活动 按照全国爱卫办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大力宣扬爱国卫生运动60年取得的巨大成绩,即宣扬爱国卫生系统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新高潮,促进全省公共卫生事业不断发展。 二、全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又好又快发展 (一)按照《国家卫生城镇标准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力推进我省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创建“国卫”的城镇要认真对照《办法》,逐项梳理,做好创建工作全面统筹,调动一切资源,制定详细规划,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创卫工作质量。南充、广元和合江、蒲江等市、县要加大力度,努力抓好重点、难点工作和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快步伐,力争今年完成省级或国家级考核验收。巴中和罗江、开江等市、县,要加强对卫生创建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并强力推进卫生城市(县城)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创卫目标。省爱卫办将加大卫生创建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对民族地区创卫工作的指导, 2012年,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卫生城镇,努力实现卫生城市(县城)、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增长率分别为20%、50%和30%的创建目标。 (二)加强卫生城镇日常管理,巩固创卫成果。对已经取创卫成功的城市,省、市爱卫会要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日常监管不滑坡,创卫成果得到进一步的巩固。攀枝花市要全力巩固创卫成果,确保得到全国爱卫会的重新确认。新都、温江、青白江、龙泉驿等4个区,纳入成都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范畴并对其进行复审。对德阳、乐山、眉山、雅安、崇州、峨眉山、绵竹、什邡、广汉、阆中等10个省级卫生城市和大邑、北川、盐亭、三台、剑阁、旺苍、西充、蓬安、仪陇、南部、石棉等11个省级卫生县城进行复查。省爱卫会对经复查达到标准的地区予以重新确认;对日常管理滑坡大、卫生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镇,要求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努力提高创卫水平。 (三)进一步修订省卫创建标准。根据《办法》对《四川省卫生城市标准》、《四川省卫生县城标准》及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使其更加科学、规范,更加有利于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一)紧密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新农村、文明村镇、农村沼气池建设等,加强部门合作,整合优势资源,宣传动员群众建设卫生厕所。同时,抓好典型,示范引路,带动农村面上改厕工作进步,努力提高全省卫生厕所普及率。 (二)加大对卫生厕所建设现场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力度,规范技术,科学改厕,提高改厕质量,确保无害化效果,并因地制宜实施厕所建设,指导村民正确维护使用,把这件惠及老百姓事办好办实,真正让群众满意。 (三)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配套资金,严格项目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和挪用,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应付了事,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同时,加强对近几年已完工项目的后续管理,组织开展项目效益评价,科学评估项目取得的成效。 四、进一步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 (一)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统筹部署,同步实施,进一步落实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认真做好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生活饮用水合格率、环境整治示范村镇建设、农贸市场、卫生厕所建设等相关数据收集、统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