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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经信推[2012]108号
【颁布时间】 2012-02-24
【实施时间】 2012-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4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区县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五)推进“两化”融合在区县的深化

  

  在“两化”融合实践区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各区县“两化”融合工作。各区县结合产业特点和发展优势,推进落实《上海市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提升企业信息化应用及集成水平,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发展,促进二三产业联动;推动利用信息技术促进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推进“数字园区”建设,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建设,继续实施“两化”融合人才培训工程。各实践区配合完成1-2家“数字园区”的评估认定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完成1000人次以上的“两化”融合宣传培训,配合完成200家以上企业的“两化”融合水平评估工作,配合开展“两化”深度融合进区县、进园区、进企业系列宣传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参照实践区要求积极开展“两化”融合的各项工作。

  

  (六)加快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

  

  各区县要配合做好电子商务“双推”工程的服务平台推荐和宣传落实工作,为广大中小企业与“双推”服务平台的对接创造条件,培育龙头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为契机,依托区域内相关产业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各类创新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集聚发展,同时不断完善园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引导园区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商务工作简报》上海通讯员队伍建设。

  

  (七)促进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

  

  各区县要认真贯彻国发4号文及本市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发挥云计算创新服务先发优势,开展杨浦新江湾城社区云中生活试点工作,加快建设洋山云海数据中心和崇明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加大云计算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推动软件产业高端化发展,积极发展国产基础软件及面向重点领域的工业软件。培育发展基于移动终端的网络游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以及车联网与车载信息服务业等移动互联网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收集梳理优秀项目并组织申报,做好双软认定工作。

  

  (八)继续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各区县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综合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完善情况通报、应急处置等有关工作,做好党的“十八大”信息安全保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开展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好政府信息系统年度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区县政府网站安全管理试点工作。配合开展信息安全活动周有关活动。

  

  (九)加强运行监测和分析工作

  

  各区县要全面了解和把握本区县信息产业和信息化运行发展情况。加强对信息产业园区和信息科技企业的调研,了解企业诉求,做好企业帮扶工作。做好年度运行分析汇总工作,配合编制《2012年上海市信息产业和信息化运行报告》。

  

  (十)继续推广区县无线电管理试点

  

  在青浦、松江、宝山、金山和崇明等五区县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将无线电管理试点扩大至浦东、嘉定、闵行、奉贤四个区。试点区县要在巩固前期试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开展辅助专项整治、参与无线电安全保障、组建应急机动力量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内重点固定无线电台站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做好对试点区县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落实经费保障。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联动机制,落实重点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各区县实际,加强与市、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聚焦重点,全面推进,集中力量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全市重点工作在各区县的落实,推动信息化在各领域的深化应用。

  

  2.努力探索创新,做好试点示范。承担试点任务的区县,要以试点建设为契机,加强调查研究,创新机制方法,充分发挥区域优势,认真落实试点任务,总结试点成果,通过试点逐步解决信息化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为全市范围内的推广积累经验,打下坚实的基础。

  

  3.夯实基础工作,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做好政策制度研究、计划规划制定、统计评估等基础性工作,为信息化建设做好政策支撑和信息储备;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和管理机制,为信息化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根据区域信息化建设的特点和发展程度,积极组织相关宣传培训,为信息化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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