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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杭食药监人[2012]14号
【颁布时间】 2012-02-24
【实施时间】 2012-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4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彰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11年度稽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彰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11年度稽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杭食药监人〔2012〕14号)


  

  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滨江区社发局: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稽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系统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大案要案办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系统各单位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市局决定,对下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拱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滨江区社会发展局(滨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萧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余杭区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临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淳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8个单位授予稽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对郎静(上城区局)、金双文(下城区局)、谢东杰(西湖区局)、胡志农(江干区局)、金萱(拱墅区局)、陆斌(滨江区局)、刘峰(萧山区局)、徐松江(余杭区局)、刘洪平(富阳市局)、鲍承成(临安市局)、徐旭琴(建德市局)、余彬(桐庐县局)、陆巧云(淳安县局)等13名稽查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药械稽查工作上再创佳绩。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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