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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疾控函[2012]136号
【颁布时间】 2012-02-17
【实施时间】 2012-0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5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卫办疾控函〔201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健康教育中心:

  2012年3月24日是第17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为做好今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推进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围绕宣传主题,加强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宣传

  

  各地卫生部门要紧密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契机,向当地政府汇报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现状,争取政策支持;要向社会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本地区防治惠民政策。各地要积极会同教育、广电、妇联、红十字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铁路等部门,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二、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强结核病防治宣传

  

  各地要积极利用多种媒体形式,扩大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实效。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的作用,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要于2012年3月24日前在新浪网和腾讯网开通结核病防治官方微博,并安排专人值守,每天至少更新2条微博。各地要紧紧围绕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相关知识,科学、准确地发布微博信息,并及时解答公众的相关疑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各地微博开通前的培训,并提供后期的技术支持。

  

  三、组织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

  

  为动员更多社会力量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今年3月,我部将联合新浪网、腾讯网、百度、人人网等网络媒体,启动“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各地要按照行动方案(详见中国结核网www.chinatb.org)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通过张贴海报、举办新闻发布会和大型活动等方式对活动进行宣传,广泛招募志愿者,并对参加活动的志愿者提供技术支持。各省、地市、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要分别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本辖区活动的具体实施。

  

  请各省(区、市)认真总结本地区“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情况,并于2012年4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联系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结防处 杨鹏成、刘霞

  

  联系电话:010-68792380、68792340

  

  传真:010-68792554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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