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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市政园林局、水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厅指导的各社团: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201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必须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十八大召开、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推动行业文化建设,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确保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建设幸福、和谐、文明广东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行业文化建设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行业文化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加强和谐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心理疏导,畅通思想交流渠道,引导干部职工用和谐的方法和思维方式认识事物、对待问题、处理矛盾。继续深化和谐单位、和谐机关建设,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完成中心工作任务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推动服务文化建设。强化以用户和人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服务理念,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打造服务品牌,形成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服务文化。加强文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充分发挥景区、公园、各类文化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为职工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活动创造条件。 强化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针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特点,着力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风尚,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化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以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加强道德建设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利用多种宣传形式,热情讴歌十七大以来我国改革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讴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民生建设取得的新成效,讴歌广大干部职工在改革发展进程中展现出的精神风貌,坚定干部职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信心。 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感动广东十大人物评选”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生动事迹和崇高精神,努力形成人人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特别是要围绕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和中央文明办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作用推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学雷锋”等主题鲜明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普及志愿理念,培育助人为乐、奉献光荣的精神品格。结合“南粤关爱”行动,积极开展帮扶困难群众、孤寡老人和生活困难先进模范人物为主要对象的关爱活动。 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健全行业从业标准和规范,完善诚信信息平台、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提高行业公信力和信誉度。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要认真总结宣传近年来开展“共铸诚信”实践活动的经验,努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失信问题。 三、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行业文明程度 努力提升文明创建水平。继续深化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认真做好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的学习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深入开展“文明行业示范点”、“青年文明号”和“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活动,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主题,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颁发的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和城市规划管理等方面的文明行业标准,深入开展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业特色的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宜居城乡和提高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文明工地、文明景区和园林城市、园林城镇的创建活动;结合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积极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