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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推动“打造一流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展现一流形象、提供一流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继续开展“深入基层为民服务”活动,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愿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加大宣传力度,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创先办要求,建好本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网页,及时刊载活动开展情况,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单位可邀请本地区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认真搞好群众评议,各单位在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三评”的基础上,采取在本部门创先争优活动网页上专门设立网上评议栏目,供广大群众网上投票参加评议,或采取召开评议座谈会、发放问卷、设立意见箱、在窗口单位设立即时评价系统等简便易行、便于实施操作的方法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力求使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注重改进行业作风建设。以行政机关、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重点领域,以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行业风气不断改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不断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认真解决效率不高、作风不实和以权谋私的问题;执法部门要重点解决粗暴执法、随意执法的问题,努力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窗口服务单位要重点解决态度生硬、服务不周的问题,倡导以人为本、精细服务。要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强化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 四、加强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行业和系统稳定 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是近年来中央和省委高度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搞好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部党组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和方法创新,加强社会管理基础项目建设,确保职责任务落到实处。 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加强社会稳定风险防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预防和控制能力。全面加强城市供水、供气、道路桥梁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深入开展工程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在建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领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探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参与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房屋销售和租赁管理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中的作用。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平安小区、平安工地、平安景区的创建内容。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综治维稳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阵地建设,在城市规划、村镇建设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文化活动场所工作上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从建设幸福广东、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文化强省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它作为职责范围内的硬任务,列上工作议程和单位建设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各种资源,动员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听取汇报,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加强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为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改革创新,务求实效。深入研究社会转型期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围绕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召开,贯彻落实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十八大精神来展开,做到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注重抓住“两会”召开、“七一"纪念活动、十八大召开前和召开后等时间节点,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内容。特别是要注重善于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丰富精神文明建设的手段和载体。要着力打造精神文明建设品牌,创造精神文明建设成功经验,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活力。要坚持惠民利民的建设方向,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提高各类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努力使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出亮点、显成效。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完善精神文明组织机构,备齐备强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广大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同志,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尽职尽责,加强学习,不断研究新情况,拿出解决新问题的新办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和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中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