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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深组通[2011]168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非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深组通[2011]16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按时按要求完成年度考核工作。我局成立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非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督;负责审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受理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个人申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办(人事处),负责年度考核各项具体工作。 二、具体考核办法 2011年年度考核采取逐级考核的办法。 局机关、局属公务员单位(含参公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与2011年度政府绩效评估结果挂钩,我局2011年度绩效评估为“良好”,考核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6%。 局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不超过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市管领导干部(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园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另行通知。 (二)局级非领导成员由局主要负责人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公务员单位(含参公单位)班子非领导成员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三)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由分管局领导考核,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本年度未被评为先进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原则上不能考核为优秀等次。局机关处级干部优秀等次的人数为5名,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1名(可以没有)。 (四)局机关各处室科级干部由处室主要领导考核,提出考核等次建议,优秀等次人数为3名,由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局机关工勤人员优秀等次人数为1名,由局办公室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五)各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由本单位分管领导考核;内设部门其他人员,由部门负责人考核。 (六)交流到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现单位根据其原单位提供的个人工作情况和在本单位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在现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由现单位根据其工作表现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2011年度新聘(雇)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七)派出湛江扶贫的工作组成员及驻村干部,根据市对口办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由编制所在单位考核为优秀等次,占用本单位优秀名额。 (八)2011年度受到警告处分的考核对象,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 (九)考核人须将年终评分、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反馈被考核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所在单位须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三、其他安排 (一)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评定结果,由局党办(人事处)于2月10日前反馈给各单位。局机关在编人员、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鉴定表须于2月24日前交局党办(人事处)。 (二)各单位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本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经复议后仍有异议的,可在2月16日前,向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局机关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三)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在人事业务系统申报考核结果,并于2月20日前,将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考核结果呈报表(一式三份)、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提交局党办(人事处)审核后,由局党办(人事处)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各单位在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向局党办(人事处)反馈。联系人:陈佳,联系电话:83915855、13823188886。 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11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深组通[2011]168号)(略) 2.关于做好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非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深组通[20011]169号)(略)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