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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海洋大学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结论意见》的通知 上海海洋大学: 2011年12月13日至14日,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对你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专项评估,并提出了综合评估意见。经评估认定,你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结论为合格(本次评估为达标评估,不设其他等第)。 现将《上海海洋大学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结论意见》(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希望你校结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方针,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的文化建设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之中,不断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为创建良好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环境,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海洋大学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结论意见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附件: 上海海洋大学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结论意见 受市语委、市教委的委托,评估专家组于2011年12月13日至14日,对上海海洋大学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为期2天的实地考察评估。其间,专家组听取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自评报告,分别召开了由校党政领导、校语委成员、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的4个座谈会,查阅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35盒,对370名学生进行了规范汉字知识的书面测试,对24名校语委成员、18名教师和20名学生代表进行了语言文字工作问卷调查。此外,评估专家组还通过巡视教学大楼及校园语言文字环境,走访党办、校办、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后勤保卫处、图书馆、校史馆、海洋渔业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实验室、学生事务中心、学生活动中心、餐厅等部门,浏览学校网站,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和校园用语用字的现状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依据《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修订稿),评估专家组对考察情况进行了归纳整理和分析,一致认为,上海海洋大学语言文字工作达到了评估的合格标准。现将评估意见反馈如下: 一、成绩与经验 在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校语委的统筹协调下,上海海洋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认识到位,目标明确,管理网络健全 学校党政领导从建设文化强国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对于推动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立“文化自觉”的理念,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党团工作、宣传教育等工作中,主动融入语言文字工作要求;根据办学定位,确定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近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按照“三纳入一渗透”的原则,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纳入大学文化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学校日常规管理工作,渗透到德、智、体、美和教育教学实践等素质教育的各个环节,努力创建规范、文明、和谐的校园语言文字环境。近年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有效地提高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网络健全,校党委书记担任语委主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语委第一副主任,教务处处长、党办(校办)主任、人事处处长、文学教研室主任担任语委副主任,各职能处室和二级学院的负责人担任语委成员,确保了每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各部门、学院(系)也明确了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人,设立了工作秘书,确定了学生班长为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员、联络员,形成了“校-院-系-班”四级管理模式,为有序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建章立制,职责明确,全面推进工作 近年来,学校从制度层面加强了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先后出台了《上海海洋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章程》《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海洋大学公文处理细则》《上海海洋大学校内刊物管理规定》《上海海洋大学横幅、海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如:宣传部明确了学校及各部门印制的文件、宣传材料、各类出版物、宣传品的用语用字要求;人事处将教师语言文字水平达标要求纳入教师资格认定、职务晋升等工作中;教务处将教师语言文字应用情况列入评教内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