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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建设年主要标志性活动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根据本方案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在组织辖区内单位开展建设年活动的同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并配合我部开展好以下几项标志性活动: (一)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按照“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要求,推行服务渔民公开承诺,建立健全渔民群众评议机制,推动渔政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创建评选窗口单位约30个。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全部渔政机构参加创建与评比,从涌现出来的优秀渔政机构中优中选优,推荐申报我部窗口单位评选。 (二)渔政队伍规范化建设督察活动。针对渔政机构贯彻落实“五统一”渔政队伍建设规范的情况,我部将组织专项督察活动,随机抽查至少50个基层渔政机构,同时检查自收自支渔政机构整改工作、重点渔政执法行动以及在班子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方面的执行情况。省级渔业执法督察机构也要在辖区内组织开展相应的督察活动。 (三)渔政队伍文化建设促进活动。我部将组织编印《中国渔政年报》,汇编重要文件、政策法规、领导讲话、相关统计资料、案例选编和专题调研报告等;组织开展以“推进现代渔政管理、塑造中国渔政精神”为主题的征文比赛,评选优秀论文、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等作品;组织开展渔政摄影比赛,评选渔业执法管理工作中拍摄的优秀图片,展示渔政工作成就和渔政人员为民服务的精神风貌。同时,在500吨级以上有条件的渔政船上逐步推开“五个一工程计划”,即安排一期业务技能演练、构建一个局域网络、设立一个流动书屋、策划一台甲板晚会、设置一个健身中心,以丰富一线执法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渔政人员执法技能提升活动。从2012年起,我部将启动三年渔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部渔政指挥中心在2012年将集中力量举办三期大型培训班。地方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也应制定相应计划,组织渔政人员开展系统培训。在此基础上,下半年我部将组织开展全国渔政系统渔政执法技能比武活动,并对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进行总结。 以上四项渔政队伍建设年标志性活动,我部将逐一制定工作计划,下发文件具体部署落实。 四、组织实施 全国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由我部统一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参加。其中:四项标志性活动由部渔政指挥中心和三个海区渔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渔政队伍规范化建设督察活动和《中国渔政年报》编制由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年底前完成;征文比赛由南海区渔政局组织实施,8月底前完成;摄影比赛由东海区渔政局组织实施,9月底前完成;渔政人员执法技能提升活动中的技能比武由指挥中心和黄渤海区渔政局联合组织实施,11月底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渔政队伍建设重在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贵在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要深刻领会新时期渔政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认真参与渔政队伍建设年的各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任务、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大力宣传,助推建设。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大力宣传加强渔政队伍建设的意义和成效,总结和推广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经验,营造相互学习和“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对建设年重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设立群众评议栏,扩大信息覆盖面,方便基层和渔民群众对渔政队伍建设的监督评议。 (三)统筹安排,相互促进。要统筹安排好渔政执法与队伍建设两方面工作,树立“一盘棋”思想,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上级渔政机关要当好表率,做强龙头,一级抓一级,以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推动渔政执法管理上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