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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社文发[2012]6号
【颁布时间】 2012-02-13
【实施时间】 2012-02-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6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文化部关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暨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二、问题与不足

  在“十一五”期间及2011年工作中,各地在推进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和不足:

  (一)缺少懂管理、懂服务、懂技术的专(兼)职管理人才

  各地基层服务站点普遍缺少专职工作人员,缺少懂管理、懂服务又懂技术的管理人才。随着文化共享工程工作内容与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各地普遍感到人手不足,工作压力大。

  (二)日常运行经费不足

  随着国家“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政策的出台,文化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以上及乡镇的设备运营和维护费用得到一定改善,但对街道、社区和村基层服务点的经费保障仍未有效解决。

  (三)资源的丰富性、适用性还有待提高

  近年来各地都加大了资源建设的力度,资源规模不断加大。但适合基层广大群众的资源仍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作用的发挥。

  文化共享工程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民生工程,是深受基层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已列入我国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共享工程建设者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开拓创新、团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文化共享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报。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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