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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大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路面、企业、场站、社区、学校、农户开展安全联合检查,全面摸排重点车辆驾驶人违法信息情况,严密排查车辆安全状况,严格重点车辆的准入制度和驾驶员资格审查,坚决禁止和取缔不具备准驾资格的驾驶人进行违法操作,杜绝重点人群、车型、路段出现失教、失管、失控现象。 (四)完善应急处置。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掌握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值守,提前落实救援力量、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遇有影响道路通行情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警车带道、压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通行、分流绕行、封闭管制等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营造整治氛围。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效利用传统媒介、主流媒体集中宣传“打造平安新农村”主题内容,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渠道,及时收集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隐患问题及建议,开辟媒体专栏进行典型案例曝光,全面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 (六)及时信息反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经验做法,责成专人于每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 13936423999@139.com )向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国忠,电话:13903618787)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整治措施不力、因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