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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汽车工业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汽车行业发展情况,为政府制定汽车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提供信息,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国家工信部从2010年起建立了汽车工业发展情况年度调查工作制度。根据国家工信部工信装函〔2010〕69号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委将于近期开展全市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2011年度调查工作。现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汽车整车、改装车、摩托车、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和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是指汽车零部件产值占该企业总产值50%以上的企业)。 二、调查内容 包括区内企业基本概况、经济运行、产销、出口等情况(详见附件1),以及本地区汽车产业概况(详见附件2)。 三、调查工作安排 1.各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调查和信息收集汇总。将附件1发放到本区调查范围内的相关企业,明确填报要求,于2012年3月23日前完成附件1的汇总。 2.填写完成附件2。 3.请于2012年3月30日前将汇总完成的附件1和附件2的纸质和电子版文件报送市经信委装备产业处。 联 系 人: 李欣蔚 电话: 83608087 传 真: 83608087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 邮编:300061 电子邮箱: tjjxw_zhbchych@163.com 附件:1. 2011年汽车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2. 2011年本地区汽车产业概况 3.2011年汽车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填写说明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11年汽车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机统企1-1~1-3表(简表) 基本概况 a 企业名称(全称): 企业2010年年底名称: 第二厂名: b 邮政编码: 电话:( ) 传真:( ) c 企业详细地址: d 企业规模: ①大型 ②中型 ③小型 e 企业主管部门名称: f 所属企业集团 g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110国有;120集体;130股份合作企业;140联营企业(141国有联营、142集体联营、143国有与集体联营、149其它联营);150有限责任公司(151国有独资、159其它有限责任公司);160股份有限公司;170私营企业(171私营独资、172私营合伙、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90其它企业;2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10合资经营、220合作经营、230港澳台商独资、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00外商投资企业(310中外合资、320中外合作、330外资企业、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h 若为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或港澳台与大陆合资、合作企业 ①中方(企业名及投资额、股比): ②外方(国家或地区、企业名及投资额、股比): i 企业生产汽车工业产品以哪类为主:①汽车 ②改装汽车 ③摩托车 ④汽车发动机 ⑤汽车配件 ⑥摩托车发动机 ⑦摩托车配件 j 企业年生产能力(至2015年末): 1.乘用车:轿车 辆;mpv 辆;suv 辆;微客 辆; 2.货车 辆;3.客车辆;4.半挂牵引车 辆; 5.改装载货车 辆;6.改装客车 辆;7.摩托车 辆; 8.改装专用车 辆;9.汽车汽油机 台/万kw、 汽车柴油机 台/万kw、摩托车发动机 台; 10.零部件生产能力(列主要品种) 经济运行情况 如包括子公司请注明(企业名可简写):
注:请不要把财务报表上千元单位当万元填报。 企业公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制表处(室): 负责人: 制表人: (请勿草写) 实际报出日期:2011年月日制表人联系电话:( ) 传真:( ) 2011年汽车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机统企1-1~1-3表(简表) 企业名称: 制表人:制表人电话:( ) 产品生产量及销售量 应填写本单位生产的所有汽车、改装车、摩托车、发动机、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各类产品先列总计后列分项,表格不够请另附纸;汽车零部件与摩托车零部件应分开填报;发动机要同时填报台数和万kw数
注:①填报产品前请务必阅读填报说明和产品分类标准,填报说明、产品分类标准和示范报表可到http://www.autoyearbook.com.cn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