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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颁布时间】 2012-02-16
【实施时间】 2012-0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7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2011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的通知》(粤建市函〔2012〕18号),现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2012年建筑业统计报表执行新的“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为做好深圳市建筑业2011年年报表及2012年定期报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资质并在深圳市取得营业执照的市属及驻深的建筑业企业(总公司或分公司在深工商登记的)均要求报送建筑业统计报表。

  

  二、建筑业企业直接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行业统计”网页,市属企业凭粤建通法人卡,驻深企业凭我局提供的企业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广东省建设行业统计工作平台(建筑业统计)”(简称建筑业统计工作平台)填报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所填数据与“三库一平台”的有关内容关联。

  

  三、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报送要求

  

  (一)2011年年报。

  

  建筑业企业须于2012年3月30日前登录“建筑业统计工作平台”填报2011年度统年报数据,并打印由该系统生成的报表,每张报表均加盖企业公章由统计报表的填报人员本人送深圳建筑业协会审核。

  

  (二)2012年定期报表。

  

  月报报送月份为2012年2-12月(1月份免报)。建筑业企业须于每月月后20日内,登录“建筑业统计工作平台”填报上月的统计数据(遇节假日不顺延)。

  

  四、为使企业更好地掌握统计报表制度和报表系统的操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建设信息中心,于2012年2月至3月期间举办建筑业企业统计业务培训班。

  

  为了便利企业,深圳建筑业协会会同省建设信息中心在我市联合开办统计业务培训班。请各企业在2月29日之前前往深圳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深圳市红荔西路7022号,鲁班大厦办公楼3楼)办理统计人员培训报名手续。(详见深圳建筑业协会有关统计培训通知,登录网址:www.jianzhuxh.com)。

  

  五、深圳建筑业协会具体负责审核、汇总企业上报的报表(年报、月报),同时,对未及时上报报表的企业进行催报。

  

  联系人:胡晓萍、张杰,联系电话:83549650、83193953 ,传真电话:83193949,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7022号,鲁班大厦办公楼23楼2315室。

  

  六、统计报表填报管理

  

  (一)统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请各企业安排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并按要求真实、完整、及时地报送统计年报和月报;

  

  (二)为加强统计报表的管理,我局自2012年4月起对我市范围内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的申报工作进行执法检查,企业逾期一个月不申报建筑业统计年报或月报、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报表的,我局将责令整改;逾期未改正的,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的通知》(粤建市函〔2012〕18号)(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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