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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 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西部数据收购日立存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收到西部数据收购日立存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商务部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三十条,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审查程序 2011年4月2日,商务部收到西部数据收购日立存储的经营者集中申报。经审核,商务部认为该申报文件、材料不完备,要求申报方予以补充。5月10日,商务部确认经补充的申报文件、资料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的要求,对该项经营者集中申报予以立案审查。 经初步审查,商务部认为此项集中对硬盘驱动器(以下简称硬盘)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6月8日,商务部决定对此项集中实施进一步审查。9月7日,经申报方同意,商务部决定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1月1日,西部数据以案件事实产生重大变更为由申请撤回申报,商务部审查后予以同意,审查程序终止。11月7日,商务部对西部数据重新申报的经营者集中予以立案审查。12月7日,商务部决定对此项集中实施进一步审查,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6日。 审查过程中,商务部对申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审核,书面征求了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下游企业等方面的意见,实地调研了生产企业,向客户、行业专家了解了相关产品、相关市场界定、市场结构、交易模式、市场发展前景等方面的信息,委托专家对此项集中的竞争影响进行了分析评估。 二、竞争分析 根据《反垄断法》及其相关规定,商务部对此项集中涉及的硬盘行业市场状况、采购模式、产能利用、产品创新、买方议价能力、市场进入和集中对消费者影响等内容进行了审查,考虑了在上述相关商品市场中此前发生的交易、特定期间市场价格变化等情况,综合评估了此项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等方面的影响。 (一)集中交易和相关市场。 根据西部数据、西部数据爱尔兰公司(西部数据全资子公司)、日立公司和viviti technologies ltd.(日立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viviti公司)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西部数据将收购viviti公司全部股权。西部数据是从事硬盘等数字存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viviti公司作为控股公司直接持有hitachi global storage technologies netherlands b.v.公司,并通过该公司间接持有hitachi global storage technologies singapore pte.ltd.等公司从事硬盘业务。 硬盘是以磁存储技术为基础的存储设备,通常作为计算机和其他消费电子产品中最重要的辅助存储介质使用。硬盘与固态硬盘、闪存等其他辅助存储设备在容量、价格、用途等方面差异明显,硬盘市场构成单独的相关商品市场。按终端应用不同,硬盘市场可以分为企业级应用、台式电脑应用、便携式电脑应用和消费电子产品应用等细分的相关商品市场。硬盘的采购和供应在全球市场范围内展开,本项集中的相关地域市场为全球市场。 (二)市场状况。 经调查,商务部发现硬盘市场呈现以下特征: 第一,市场集中度较高。近二十年来,硬盘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目前,在硬盘市场上仅存希捷、西部数据、日立存储、东芝和三星5家生产商(2011年12月,商务部批准希捷收购三星硬盘业务,但要求三星硬盘作为独立的竞争者继续存在)。2010年,上述5家生产商在全球市场的份额分别约为33%、29%、18%、10%和10%,在中国市场的份额与此类似。 第二,硬盘产品同质化明显。各硬盘厂商的硬盘产品之间差异不大,下游用户能在较短时间内转换供应商,且成本很低。 第三,硬盘市场透明度较高。硬盘厂商和主要买家数量均较少,产品同质化明显,竞争者对相互之间的技术、成本、生产和销售状况等情况均比较了解。硬盘厂商能凭借相关事实和经验确定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或价格区间。同时,硬盘厂商经常共用相同的分销商,通过分销渠道了解其他品牌硬盘产品信息较容易。 第四,大型电脑生产商是硬盘产品的主要下游客户。硬盘产品销售主要包括对大型电脑生产商的销售和经过分销商向下游用户的销售,其中大型电脑生产商是硬盘的主要客户,其与硬盘生产商之间的交易价格决定了硬盘的市场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