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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从事权益类交易和合约类交易的交易场所进行全面的调查,掌握全市交易场所的数量、名称、设立时间及批准部门、交易品种、交易制度安排等基本情况,确定清理整顿对象。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3月)。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归口管理与属地管理原则,牵头组织对所辖范围内各交易场所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自查自纠结果。对不符合《决定》要求的,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计划。 (三)检查整改阶段(2012年4月)。 市领导小组组织对各类交易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将各类交易场所分成“符合要求类”和“不符合要求类”。对符合要求的,健全规章和完善风险管理,纳入统一的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限期关闭。 (四)验收报告阶段(2012年5月)。 市领导小组对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并将结果报告部际联席会议。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的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清理整顿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严防激化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迅速确定清理整顿工作责任部门、责任人,做好清理整顿工作的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同时,要及时将清理整顿工作部署、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和问题报告市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要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的具体要求,加强信息沟通协调力度,确保信息上传下达及时有效。 (三)关注舆情,把握导向。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统一宣传口径,密切关注舆情,把握舆论导向,督导媒体宣传报道,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避免误导群众而引发不稳定事件,为清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管,完善制度。由市政府明确的各类交易场所统一监管部门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各类交易场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公平交易和风险管理等各项规定;督促其建立与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知识和经验相适应的投资者管理制度,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重庆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凌月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欧顺清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 广市金融办主任 成 员:阮 路市金融办副主任 马树卿重庆证监局副局长 丘 斌人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 丁 灿重庆银监局副局长 焦清平重庆保监局副局长 樊 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梅永康市信访办副主任 欧阳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祝轻舟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蔡永生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梁 震市科委副主任 陈孝来市交委副主任 黄深政市农委副主任 陈国华市商委副主任 黄 伟市公安局副局长 杜黎明市监察局副局长 黄茂军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唐幸群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 温俊华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尹祖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林 军市国资委副主任 陈 速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声斌市林业局副局长 罗 蔺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陈 彬市高法院副院长 梁 田市检察院职侦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