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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强化国有企业商标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正确使用和保护商标,规范国有企业商标转让、商标权出资等经济行为,防止国有企业商标资产流失。(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7.探索建立商标价值市场评估机制,指导商标的市场运用和价值转化,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向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四川银监局、人行成都分行、省工商局) 8.举办两期企业商标注册、管理、运用和保护培训班,普及商标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9.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商标品牌宣传推广,有效提升四川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认真做好“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宣传活动。(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四)深化“商标富农”工作机制建设,全力推进农村经济稳步加快发展。 1.深入实施“真情服务谋发展,贴心助农送商标”、“一村一品(一个村一个品牌),一品一标(一个品牌一个注册商标)”、“围绕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打造三标(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为载体的3项“商标富农”工作,12月底前各县(市、区)助农送商标1件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厅、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继续加大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加大特色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积极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工作,把地理标志商标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品牌化、市场化的重要载体,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12月底前各市(州)申报2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鼓励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使用权的生产主体积极注册商标。(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农业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切实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 1.重点打击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违法行为以及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标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公安厅、商务厅) 2.打击恶意注册商标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和商标代理行业的监督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印制、出售商标标识包装、装潢和社会、企业反映突出的代理机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公安厅) 3.以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以及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为重点查处内容,积极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全省工商系统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公安厅) (六)加强商标信息化建设,提高商标监管服务水平和效能。 1.力争12月底前完善驰名、著名、地理标志商标数据库建设,及时准确掌握和了解各类商标信息、数据,加强商标监管服务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努力提高商标监管服务的水平和效能,探索开发商标数据库统计、分析功能,为产业发展、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服务。(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2.抓好四川商标网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政府商标信息公开的窗口和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和公示有关商标法律法规和工作信息。(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3.优化商标网上监管服务功能,实现省著名商标网上申请、查询和公告等,全面提高我省商标管理服务的水平和效能。(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确定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建立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责任明确、任务清晰、流程顺畅、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针对201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按职责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工作进度,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督查考核。适时召开实施商标战略年度工作会,交流工作,将各市(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培育、推荐、认定省级和国家级商标战略示范城市的重要指标,加快推进我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