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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 国土资发[2012]31号
【颁布时间】 2012-03-02
【实施时间】 2012-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8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七、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要继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技术队伍、专家作用,积极主动协助灾害发生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是按照《决定》和《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要求,补充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二是继续加强演练,对重大隐患点逐一制定防灾预案,明确险情出现时受威胁人员撤离信号、路线和避险场所。三是积极主动应对急、难、险、重工作,重点做好险情、灾情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地方及时撤离人员,划定危险区,尽力避免群众和抢险救灾人员二次伤亡。四是武警黄金部队是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加快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各地务必要将《决定》和《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立足防大灾、应大急、救大险,切实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

  

  联 系 人:地质环境司 卓弘春

  

  电话及传真:010-66558322,010-66558316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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