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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12]42号
【颁布时间】 2012-03-02
【实施时间】 2012-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8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标战略(2011—2020年)2012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标战略(2011-2020年)2012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川办函[2012]4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四川省商标战略(2011-2020年)2012年度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商标战略(2011-2020年)2012年度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标战略(2011-2020年)的通知》(川办函〔2011〕290号)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

  

  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和《四川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评估办法》;探索建立商标品牌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作好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企业的迎检工作;建立健全驰名、著名、地理标志商标数据库以及四川商标网和省著名商标网上申报系统。全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0件,新增四川省著名商标100件,地理标志商标成功注册总数超过90件。继续推动商标富农工程,本年内各县(市、区)助农送商标1件以上,各市(州)申报地理标志商标2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商标战略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1.力争5月底前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2.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对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奖励政策和扶持措施。大力促进商标战略与地方经济发展战略相融合,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实施商标战略中的主导作用。(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3.探索建立商标品牌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将驰名、著名、地理标志商标促进企业、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和贡献情况纳入统计分析范畴并定期公布。(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统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二)健全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和企业典型引领作用。

  

  1.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按照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的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督导评估组进行评估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省工商局)

  

  2.落实对省级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和企业的扶持措施,指导示范城市和企业提高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进一步完善省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制度,8月底前出台《四川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评估办法》和《四川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评估办法》。更好地发挥示范城市、示范企业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我省商标战略的全面深入实施。(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3.加大对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和示范企业的培育、指导工作。(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围绕我省产业发展要求,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增强我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

  

  1.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旅游文化产业、现代农业的商标品牌,在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上给予重点引导和服务。针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在培育、认定和推荐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工作中加大力度,在政策上给予倾斜。(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2.力争全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0件,新增四川省著名商标100件,12月底前地理标志商标成功注册总数超过90件。(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3.对入选我省本年度的大企业大集团强化指导与服务力度,制订“一企一策”帮扶措施,提升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与保护能力,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助推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4.在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中,积极支持企业自主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充分发挥政府及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发挥行业协会优势,调动企业主动维权的积极性,建立有效的商标海外维权和预警机制。(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商务厅、民政厅)

  

  5.继续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四川泡菜”和“攀西钒钛”等产业做好商标战略工作。(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质监局、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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