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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加强医院评审的组织管理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制订本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院评审规划;加强评审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严格评审过程组织,制订科学的评审方法和流程;组织实施本地区医院评审工作,推动医院落实评审整改工作;充分发挥评审组织的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可委托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实施评审的技术性工作。 为掌握各地医院评审开展情况,组织好全国医院评审监督检查工作,请各地认真填写《医院等级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12年3月25日前,连同本辖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年度医院评审工作总结、2012年度医院评审工作计划一并报我部医管司。 联 系 人:卫生部医管司 陈虎、刘勇 联系电话:010-68792731、68792033 传真:010-68792959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编:100044 电子邮件:mohygspjc@163.com 附件:医院等级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 医院等级汇总表 ___________省(区、市) 填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各省(区、市)将辖区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含部属部管医院)按照类别类目统一填写报表。 (二)部分内容用数字代码填写: 医院类别:1.综合医院 2.专科医院 3.中西医结合医院 4.中医医院5.妇幼保健院 6.民族医院 7.其他类别(注明); 医院等级评定结果:1.三级甲等2.三级乙等3.二级甲等4.二级乙等5.不合格6.其他级别(注明); 医院等级变动情况:0.无变化 1.升级2.升等 3.降级4.降等5.其他情况(注明); 经营性质:1.营利性 2.非营利性; 隶属关系:1.部属2.省属 3.市属4.县属 5.乡镇6.其他情况(注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