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人社厅函[2012]136号
【颁布时间】 2012-03-09
【实施时间】 2012-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0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合督查的通知

[接上页]
(三)进行实地督查

  深入到企业,了解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深入到高校,了解高校人才培养、高校就业指导和服务情况;深入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搞好自查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成立由厅领导负责、相关处室共同参加的工作小组;要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牵头作用,充分利用各级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督查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填写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有关表格(请见附件),上述材料请于3月31日前报我部就业促进司(同时发送电子版本)。有关表格可登录中国就业网站和中国国家人才网下载(网址分别是:www.chinajob.gov.cn,http://www.newjobs.com.cn)。

  (二)统筹协调,做好重点督查准备工作

  6个重点督查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安排好重点督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抓紧起草汇报材料,具体落实行程安排,做好联络和服务工作,确保重点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定专人做好联络工作,并于3月13日前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我部就业促进司(发送电子版本)。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沟通反映。

  附件:

  1、本地区高校在校生总体情况

  2、本地区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3、本地区2011年各学历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最高和最低的5个专业

  4、本地区2011年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情况

  5、本地区2011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

  6、本地区就业专项资金用于扶持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1:本地区高校在校生总体情况

  

学校数量(所)

总数

 

本科院校

 

高职(高专)院校

 

独立学院

 

在校生数(人)

 

总数

研究生

本科生

专科(高职)

 

 

 

 

总数

研究生

本科生

专科(高职)

2012年毕业

 

 

 

 

2013年毕业

 

 

 

 

2014年毕业

 

 

 

 

2015年毕业

 

 

 

 



  

  附件2:本地区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年度

学历/院校

毕业生数(人)

签约率/就业率(%)

总计

 

 

截至2011年9月1日

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按学历层次划分

研究生

 

 

 

 

本科

 

 

 

 

专科(高职)

 

 

 

 

按学校类型划分

本科院校

 

 

 

高职(高专)院校

 

 

 

独立学院

 

 

 



  

  附件3:本地区2011年各学历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最高和最低的5个专业

  

序号

就业率最高的5个专业

就业率最低的5个专业

研究生

本科

专科(高职)

研究生

本科

专科(高职)

1

 

 

 

 

 

 

2

 

 

 

 

 

 

3

 

 

 

 

 

 

4

 

 

 

 

 

 

5

 

 

 

 

 

 



  

  附件4:本地区2011年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情况

  

 

已实现就业人数

其他

期末实有未就业人数

总数

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非国有企业

自主创业

社区岗位(含公益性岗位)

基层项目

科研助理

灵活就业

部队

总数

就业见习

职业培训

升学出国

应征入伍

其他

合计(人)

 

 

 

 

 

 

 

 

 

 

 

 

 

 

 

 

 

 

比例(%)

 

 

 

 

 

 

 

 

 

 

 

 

 

 

 

 

 

 



  

  附件5:本地区2011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

  

项目

类别

人数(人)

所占比例(%)

总人数

 

按学校类型分

本科院校

 

 

高职(高专)院校

 

 

独立学院

 

 

按学历层次划分

研究生

 

 

本科生

 

 

专科(高职)

 

 

按民族划分

汉族

 

 

其他民族

 

 



  

  附件6:本地区就业专项资金用于扶持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

  

列支项目

职业培训补贴

(包括创业培训)

职业技能

鉴定补贴

见习基本

生活补助

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

公益性岗位

社保及岗位补贴

其他地方性

项目

离校前

享受扶持人数(人)

 

 

 

 

 

 

资金金额(万元)

 

 

 

 

 

 

离校后

享受扶持人数(人)

 

 

 

 

 

 

资金金额(万元)

 

 

 

 

 

 

合计

享受扶持人数(人)

 

 

 

 

 

 

资金金额(万元)

 

 

 

 

 

 



  填表说明:

  1. 表格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同级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组织、公安、科技、兵役等相关部门填写。

  2. 统计时间都截至2011年12月31日。

  3. 所有表格与自查报告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