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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各单位团组织、中国民航局直属机关团委、国家邮政局机关团委: 自2010年中央部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部直属机关各级团组织按照上级团组织和本单位党委(党组)的要求,坚持党建带团建、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引导团员青年在推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中建功立业,勇当先进,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更好地鼓励先进,激发广大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建功成才,在开展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创先争优活动中走在前、当先锋,以优异的成绩纪念中国共青团建团九十周年、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部直属机关团委决定,今年继续评选、表彰部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员 2、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 3、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五四红旗团委(支部) 二、申报条件 (一)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员。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刻苦学习,勇于艰苦创业,思想品德高尚;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出一定成绩;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5月4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和在部机关交流工作一年以上、团籍在部直属机关团委的交流借调干部职工)。 (二)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上过硬,作风上扎实,自律上严格;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工作有思想、有章法、有抓手,在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二年。 (三)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五四红旗团委(支部)。 “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五四红旗团委”要达到“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的标准,具体条件为:(1)团委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规范;(2)团委班子健全,能够按期换届,民主选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3)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精神,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4)能够认真落实部直属机关团委的工作部署;(5)工作求真务实,创新能力强,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基层团组织整体活跃;(6)能引导团员青年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组织对团员青年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五四红旗团支部”符合“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的标准,整体建设情况较好。具体条件为:(1)团支部组织设置完整,有规范的工作制度;(2)团支部书记能力较强,熟悉团的工作,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3)能够满足青年需求,开展各类活动。 三、评选办法 (一)申报比例。 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员:按照本单位团员人数5%的比例进行申报,推荐比例不足1名时,按1名申报,最多不超过10名(管理干部学院学生按原定规定办理)。 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按照本单位团干部(含基层团支部委员)人数5%的比例进行申报,推荐比例不足1名时,按1名申报,最多不超过5名。 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五四红旗团委(支部):每单位申报不超过1个,共评选、表彰5-8个。 (二)推荐申报。 各单位团组织按照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对申报人选和团组织进行公示和考察,经单位党组织同意后上报。要求形成申报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团员、团干部、团组织数,申报各类奖项名单及排序,公示考察情况等,加盖单位团组织公章。4月16日前将申报报告、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一式二份)、《申报表》(一式二份)报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团委(纸质和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去年已申报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并由部直属机关团委推荐参评的个人和集体不再参加本次评选。部直属机关评选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将仍作为今后参加上一级评选的基础优秀考虑。 (三)表彰奖励。 由部直属机关团委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表》将在审批后返还申报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四、有关要求 |